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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3 07:34:20 股吧网页版
湘财天天盈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3


关于湘财天天盈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湘财天天盈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投资者,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湘财天天盈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决定将本集合
计划存续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并对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及《湘财天
天盈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方案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由“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三年”调整为
“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

“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湘财天天盈货币型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 2022 年 5 月 30 日。

二、《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主要修改内容详见附件《湘财天天盈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相关部分。

三、本集合计划开放期安排

本集合计划为开放式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均可提出赎回申请。因此,本集合计划不另行设置特殊开放期。

四、重要提示

1、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上述《资产管理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全文将登载于管理人网站 (www.xcsc.com),供投资者登录查阅。

2、修订后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

3、本集合计划到期前,若未能转型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或不能继续延长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本集合计划可能触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届时管理人将发布相关公告,并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终止《资产管理合同》并对本集合计划资产进行清算。

五、其他事项

1、风险提示:

(1)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本集合计划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2)本集合计划将延长存续期限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期限届满后存在终止的风险。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351)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sc.com)了解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23 日
附件:《湘财天天盈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一)《湘财天天盈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对照表

修改位置 原资产管理合同条款 修改后资产管理合同条款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
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 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
第二部分 释义

监督管理委员会。 督管理总局。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限

自原《湘财天天盈集合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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