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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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0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3年3月
6日起新增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如下。
一、一级交易商
1、自2023年3月6日起,新增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周期行业5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周期ETF”)的申购赎回代
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海富通上证周期ETF
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23年3月6日,海富通上证周期ETF的一级交易商包括: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
海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
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自2023年3月6日起,新增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非周期行业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非周期ETF”)的申购赎
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海富通上证非周
期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23年3月6日,海富通上证非周期ETF的一级交易商包括: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自2023年3月6日起,新增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海富通上证10年期
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10年期地
方政府债ETF”)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各营业网
点可办理海富通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23年3月6日,海富通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ETF的一级交易商包
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
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
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自2023年3月6日起,新增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海富通上证5年期地
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5年期地方政
府债ETF”)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各营业网点可
办理海富通上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23年3月6日,海富通上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ETF的一级交易商包
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自2023年3月6日起,新增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海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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