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新增投票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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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0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新增投票方式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2021 年 6 月 22 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分别发布了《华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丰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票方式,基金管理人拟增加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作为新增的投票方式。
一、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s://vote.sseinfo.com)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 2021 年 7 月 5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
3、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交易日 9:15-15:00
(二)网络投票的投票方式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自 2021 年 7 月 5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在每个交易日 9:15-15:00,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
记日(2021 年 6 月 28 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录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址:https://vote.sseinfo.com)进行网络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https://vote.sseinfo.com)行使表决权,首次投票前,持有人需要参照平台提示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身
份认证。
2、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应当对本持有人大会表决议案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证券账户,可以通过任一持有基金份额的证券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证券账户下的持有份额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通过同一证券账户通过网络投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该证券账户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通过多个持有基金份额的证券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证券账户下的表决意见,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如需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基金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可事先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事宜。
5、本部分所指“基金份额持有人”仅适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网络方式表决票的统计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在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取得网络投票数据后,向基金管理人发送网络投票数据明细,并在网络投票最后一个交易日提供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二、计票
1、本次会议的计票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
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的第 2 个工作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三、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
2、本次议案须经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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