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3-03 07:33:20 股吧网页版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0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新增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上证龙头 ETF” ;交易代码:510190)自

2022 年 3 月 3 日起,新增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金财富证券

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
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 日,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包括:

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德邦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6 层、26 层、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 4036 号 16-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 4036 号 16-20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3)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 18-21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 18-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市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季

客户服务电话:0991-400-800-0562

网址:www.swhysc.com

(5)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 118 弄 24 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服热线:4009112233

网址:www.xzsec.com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及更新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