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通集合申购业务的公告(2023/09/07)
公告日期:2023-09-0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通集合申购业务的
公告
根据《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510310,场内简称:HS300ETF,扩位简称:沪深300ETF易方达, 以下简称
“本基金”)拟开展集合申购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沪深300ETF发起式
场内简称 HS300ETF(扩位简称:沪深300ETF易方达)
基金代码 51031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3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场内份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沪
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
二、集合申购业务的办理
本基金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通集合申购业务。在本基金开通集合申购业务期间,其
他业务正常办理。
1.集合申购的定义
集合申购指投资者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在不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情况下,以符合条件的单只或多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为对价,在规定时间内申购本基
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管理人有权设定集合申购成份证券的具体条件,并以集合申购清单或集合申购公告
等形式予以披露。
2.业务办理时间
自2023年9月7日起,本基金可开展集合申购业务,集合申购的具体开放日及安排以基
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集合申购清单为准。
投资者可在本基金规定的集合申购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集合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申购开放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集合申购时除外。
3.集合申购的原则
(1)基金集合申购采用“份额申购”原则,即集合申购以份额申请。
(2)基金的集合申购对价包括证券及其他对价。
(3)办理集合申购的投资者应当提前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服务协议,集合申购申请提交后
不得撤销。
(4)集合申购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交
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集合申购的程序
(1)集合申购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当根据基金管理人或集合申购代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在集合申购开放日的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集合申购的申请。投资者应当提前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服务协议,集合申
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投资者集合申购基金份额时,应当根据相应的集合申购清单备足申购对价。投资者应保
证提交的成份证券符合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条件,不存在处于司法冻结、质押、限售期、大宗交
易或者协议转让的受让锁定期等导致无法卖出的情形,并及时履行因集合申购导致的股份减
持所涉相关义务。
(2)集合申购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集合申购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集合申购对
价,则集合申购申请失败。对于在集合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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