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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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2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海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海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海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 ETF,场内简称:信用债,扩位简称:信用债 ETF,基金代码:511190,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并
确定 2025 年 1 月 20 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折算方法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产生的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将按照“上进位”原则进行取整,即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均进位为 1 份。进位处理所需资金由本基金管理人弥补,并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计入基金资产。
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将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更登
记。本基金管理人将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刊登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100.00元,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
三、重要提示
1、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
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除小数点尾数处理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登记机构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本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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