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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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05
关于海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可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算率管理业务指引》、《中国结算关于信用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产品试点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及配套规则的规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交易需求,经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申请并获得同意,自 2025 年 6 月 6 日起,海
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扩位简称:信用债 ETF;基金代码:511190;以下简称“本基金”)可申报作为质押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本基金的标准券折算率参见中国结算和上交所公布的相关通知。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进行质押式回购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阅并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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