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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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1-23
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重要提示]
1、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6年7月29日证监许可[2016]1717号文注册。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3月3日进行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3月
3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7、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的销售机构为: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2)发售代理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9、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高于1.0%,详情参见下文。
10、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
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
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
11、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 投资人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
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消指定的认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时, 投资人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12、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等报刊的《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
14、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者变更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各销售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6、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其他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7、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指定交易未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投资人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人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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