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08 16:43:21 股吧网页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申购赎回现金替代有关处理程序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9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QDII)申购赎回现金替代有关处理程序的提示性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以及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证券简称:恒生科技;扩位证券简称:恒生科技 ETF;交易代码:513130;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证券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现将具体情况提示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

因涉及香港市场证券的买卖,在投资者申购、赎回本基金时,本基金组合证券需以现金形式进行替代,并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在投资人申购或赎回时代投资人买入或卖出证券,投资者需承受买入组合证券的结算成本和卖出组合证券的结算金额的不确定性(含汇率波动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证券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当基金管理人使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卖组合证券时,相比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买卖证券所适用汇率以及相应费用水平有所不同,可能导致在两种方式下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或实际卖出金额不同,进而增加投资者承受买入组合证券的结算成本和卖出组合证券的结算金额不确定性的风险。

此外,由于组合证券采取基金管理人代买代卖模式,可能给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带来价格的不确定性,而这种价格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的折溢价水平。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投资组合变现可能受到市场变化、标的 ETF 停牌或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者收到的赎回对价可能延期交收或赎回对价的金额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二、申购及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1、申购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T 日,基金管理人根据申购赎回清单收取申购的替代金额。

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申购申请,在 T+1 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
所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以收到的申购替代金额代投资者买入被替代证券(买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买入、一级市场申购等)。基金管理人有权在
T+1 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共同交易日)内任意时刻以收到的申购替代金额代投资者买入小于等于被替代证券数量的任意数量的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投资的需要自主决定不买入部分被替代证券,或者不进行任何买入证券的操作。在 T+1 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共同交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已买入的证券,依据申购的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相关交易费用,需用汇率公允价折算为人民币)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未买入的证券,依据申购的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 T+1 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共同交易日)收盘价(需用汇率公允价折算为人民币,当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在此期间若该部分证券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正常情况下,T+3 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或补款与相关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如遇证券长期停牌、流动性不足等特殊情况,可参照证券的估值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证券复牌后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且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该证券对应的现金替代退补款的清算交收可在其复牌后按照实际交易成本办理。在此期间若该证券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重要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上述汇率目前采用汇率公允价。汇率公允价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最新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最新收盘价、与基金托管人商定的其他公
后公布的人民币兑主要外汇当日收盘价)等。

2、赎回对应的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赎回申请,在 T+1 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
所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根据赎回申请代投资者卖出被替代证券(卖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卖出、一级市场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有权在 T+1 日(指上海证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