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2-10 07:24:01 股吧网页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中信建投证券为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 ETF 新增中信

建投证券为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自 2021 年 12 月 10 日起,投资者可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证券” )办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旗下部分上交所 ETF 的网下现
金认购业务。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基金认购代 基金全称 场内证券简称 扩位证券简称



513233 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H股消费 港股消费 ETF

基金

516813 华夏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农业 农业 50ETF

562503 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机器人 机器人 ETF

562513 华夏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旅游 ETF 旅游 ETF

具体业务办理以中信建投证券的规定为准, 中信建投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

规定执行。上述基金的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
录查询。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信建投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中信建投证券网站:www.csc108.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
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
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