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中信建投证券为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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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 ETF 新增中信
建投证券为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自 2021 年 12 月 10 日起,投资者可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证券” )办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旗下部分上交所 ETF 的网下现
金认购业务。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基金认购代 基金全称 场内证券简称 扩位证券简称
码
513233 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H股消费 港股消费 ETF
基金
516813 华夏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农业 农业 50ETF
562503 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机器人 机器人 ETF
562513 华夏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旅游 ETF 旅游 ETF
具体业务办理以中信建投证券的规定为准, 中信建投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
规定执行。上述基金的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
录查询。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信建投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中信建投证券网站:www.csc108.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
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
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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