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6-08 09:20:39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08

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21 年 6 月 11 日

公告日期: 2021 年 6 月 8 日

目 录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 3
二、 基金概览...... 4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5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 8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9
六、基金合同摘要...... 16
七、基金财务状况...... 17
八、基金投资组合...... 19
九、重大事项揭示...... 24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25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26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27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 28
附件: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29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上的《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其后续更新。

二、 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新材料基(扩位简称:新材料ETF基金)。

3、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6480。

4、基金申购、赎回简称:新材料基。

5、申购、赎回代码:516481。

6、2021年6月4日基金份额总额:299,146,061.00份。

7、2021年6月4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8元。

8、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99,146,061.00份。

9、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0、上市交易日期:2021年6月11日。

11、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上市推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若本基金有新增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机构和注册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54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本基金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21日公开发售。其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21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1日。

5、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6、发售方式: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

7、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办理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