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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9-24 08:26:25 股吧网页版
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24

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 ......2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6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7
三、投资者开户 ......15
四、网上现金认购 ......15
五、网下现金认购 ......16
六、网下股票认购 ......18
七、清算与交割 ......18
八、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9
九、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9
十、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27

重要提示

1.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258 号)。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1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周六、周日和节假
日不受理)进行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
购三种方式。 其中,网上现金认购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6.本基金管理人可办理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

7.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8.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发售代理机构为中信证券、申万宏源等销售机构,具体详见“九、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三)销售机构”。

9.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统称“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如投资人需要使用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

10.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高于 0.80%。

11.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
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人以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该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不含)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认购投资人本人所有。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披露在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本公司在募集期内可能新增或变更销售机构,投资者可留意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046)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6.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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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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