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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沪深300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3


摩根沪深 300 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3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摩根沪深 300 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摩根沪深 300 自由现金流 ETF

基金主代码 56390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4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摩根沪深 300 自由现金
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摩根沪深 300 自由现金流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1.0401

位:元)

截止收益分配基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5,287,978.28
准日的相关指标 (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94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现金流”,扩位简称为“沪深 300 自由现金流 ETF 摩

根”。

2、根据《摩根沪深 300 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

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

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

值低于面值。

3、根据《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分红,但满足

以下条件,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

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价;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超额收益率。其中,超额收益率按以

下方式确定:超额收益率=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当超额收益率大于 0 时,本基金将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超额

收益率的 60%,基金管理人将在次季度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拟定收益分配方案;

当超额收益率小于或等于 0 时,本基金将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超额收益率为 1.289%,收益分配比例为超额收益率的

70%。

超额收益分配比例=每份基金份额分红(元)/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元)/截至基

准日超额收益率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7 日

除息日 2025 年 7 月 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7 月 1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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