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3
富国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25 年 05 月 28 日
公告日期: 2025 年 05 月 23 日
目录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3
二、 基金概览...... 4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5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7
五、 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8
六、 基金合同摘要...... 13
七、 基金财务状况...... 13
八、 投资组合报告...... 15
九、 重大事件揭示...... 22
十、 基金管理人承诺...... 22
十一、 基金托管人承诺...... 22
十二、 备查文件目录...... 23
附件: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24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富国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富国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 www.fullgoal.com.cn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富国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投资本基金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指数化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套利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及赎回风险、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退市风险、终止清盘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 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富国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场内简称:恒生汽车 ETF
3.基金代码:159239
4.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5 年 05 月 21 日)基金份额总额:
231,780,753.00 份
5.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5 年 05 月 21 日)基金份额净值:0.9997
元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31,780,753.00 份
7.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上市交易日期:2025 年 05 月 28 日
9.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