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7 21:19:40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8

易方达国证价值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25 年 5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国证价值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83 号)进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正式生效。

2、基金 管 理人保证 《招募 说明书》的 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基金管理 人依照恪尽职守、诚 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标的指数 为国证价值 100 指数。

(1)选样空间

满足下列条件的所有 A 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

1)非 ST、*ST 证券;

2)科创板证券、北 交所证券上市时间超过 1 年,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 6 个月。

(2)选样方法

首先 ,剔除选样空间内近半年日均成金额位于后 20%、近半年日均总市值后20%、净利
润小于 0 的证券;

其次,剔除过去 12 个季度净资产收益率(TTM)平均值位于后 20%、过去 12 个季度净
资产收益率波动率前 20%、自由现金 流率后 50%的证券;

然后,计 算剩余证券的市盈率 倒数(V1)、股息率(V2)、自由现金流率(V3),经标准 化处理,加权计算得到价值得分,选取价值得分最高的 10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价值得分具体计算方式 如下:

1)对于金融、房地 产企业:

价值得分=1/2( ZV1+ZV2)

2)对于非金融、房 地产企业:

价值得分=1/3( ZV1+ZV2+ZV3)

(3)指数计算

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 ,依据下列公式逐日连锁计算:

当日指数=上一交易日 收市指数 ×Σ( 样本当日成交 价×样本权数×权 重调 整因子)/Σ(样本上一交易日收 市价×样本权数×权重调整因子)。

其中,样 本权数调整方法参见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指数计算与维护细则。在指数计 算 中,设置权重调 整因子,根 据样本调整自 由流通市值 (价值得分倾斜因子*自由流通市 值)计算初始权重, 同时使单个国证二级行业权重在每次定期调整时不超过 20%,单只样本权重不超过 8%。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等指数信息详见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nindex.com.cn。

4、 本基金投资于国证价值100 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 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其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的最小化。本基金投 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投资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 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 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 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 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 险 、税收风险及其他风险 等。本基金 特有风 险包括:(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 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 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部分成份股权重较大的 风险、标的指数编制 方案带来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 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 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2)ETF 运作的风险,包括可接受股票认购导致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组合证券停牌的风险、投资 人 申购失败的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