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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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27
广发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5 年 2 月 7 日
公告日期:2025 年 1 月 27 日
目录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1
二、 基金概览......2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3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6
五、 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6
六、 基金合同摘要 ......12
七、 基金财务状况 ......12
八、 基金投资组合 ......13
九、 重大事件揭示 ......16
十、 基金管理人承诺 ......16
十一、 基金托管人承诺......16
十二、 备查文件目录......17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18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广发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广发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
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 2025 年 1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上的《广发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债券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申购和赎回限额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成份券违约的风险、成份券停牌的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等。除此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投资特定品种(包括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等)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抽样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者投资于本基
金前请认真阅读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后方可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交易。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已经认可。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指数的成份券参与网下债券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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