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国证龙头家电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09
博时国证龙头家电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 1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6
二、投资者开户...... 13
三、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14
四、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15
五、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18
六、清算与交割...... 20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21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22
九、网下股票认购清单......26
重要提示
1、博时国证龙头家电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关于准予博时国证龙头家电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35 号)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募集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方式进行。网下股票认购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方式进行。
6、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含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具体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本发售公告“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中第(九)条的规定或基金管理人发布的临时公告。
7、本基金自 2021 年 10 月 12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进行发售。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
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8、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统
称“深圳证券账户”)。
已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
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国证龙头家电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
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国证龙头家电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须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②如投资者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场外实物申购赎回(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则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 A 股账户与上海 A 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同时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 A 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否则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9、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需缴纳认购费。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规定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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