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
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6 月 21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场外)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基金简称(场内) 电池 ETF
基金代码 159755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6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
公告依据
募说明书》、《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4 日
重要提示: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若本基金的开放
日发生变更,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进行列示。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 申购的数额限制
3.1.1.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100 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3.1.1.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1.1.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4.1.1 赎回的份额限制
4.1.1.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100 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4.1.1.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
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排名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