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国证食品饮料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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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31
招商国证食品饮料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4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5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5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2
五、基金财产保管...... 13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6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9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2
九、基金收益分配...... 30
十、信息披露...... 30
十一、基金费用...... 32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34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35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35
十五、禁止行为...... 38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8
十七、违约责任...... 40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41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42
二十、其他事项...... 43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44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邮政编码:518000
法定代表人:刘辉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27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成立时间:2015 年 01 月 1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9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4700000 万人民币
存续期间:无限期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5 号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
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务限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以外区域),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证券自营(除服务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股票期权做市,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招商国证食品饮料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合同》的释义部分具有相同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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