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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2-04 06:01:22 股吧网页版
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04


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8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进行发售。本基金的投资者可选择
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
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现金办理。

7、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发售代理机构请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关于增加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公告。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8、网下现金的发售代理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10、本基金的认购限制为: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
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10 万份以上(含 10 万份)。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

11、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1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3、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 2021 年 2 月 4 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发售代理机构将及时公告。

16、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7、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924558、4007005588、4008205050)或各发售代理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8、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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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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