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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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2-0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和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 同》” )的约定,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和后续发布的提示性公告,现将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代码:159915,场内简称:创业板)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 事项的议案》。会议投票时间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1年2月5日17:00点止。2021年2月8日, 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广东金桥百 信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3872481904份, 占权
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1.42%,达到法定开会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 3648877770份基金份额同意,97554699份基金份额反对,126049435份基金份额弃权。 同意本次 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94.226%,达到参加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关于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获 得通过。
根据《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由基金资产列支的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10000
公证费 35000
合计 45000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 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2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易方达创业 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备案。
三、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复牌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自2021年2月8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2021 年2月9日)上午10:30复牌。
四、基金合同修订生效情况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变更注册,并对《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进行了修订。 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3114号 (《关于准予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准予变更注册。
修订后的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创业板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于2021年2月9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 站(www.efunds.com.cn)查阅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五、备查文件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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