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22:15:50 股吧网页版
淘宝闪购阶段效果显现:显著带动淘宝用户规模和活跃度 长期效率将行业领先
来源:证券日报

K图 BABA_0

  8月29日晚间,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发布2026财年第一财季(2025年4月份至6月份)业绩报告。

  报告显示,在淘宝闪购业务的强劲推动下,中国电商集团客户管理收入达到892.52亿元,同比增长10%。淘宝闪购自4月份推出以来快速取得阶段成果,8月前三周带动淘宝APP月活跃用户同比增长25%,88VIP会员数量大幅提升,电商业务的月活跃消费者及日订单量持续创下新高。

  淘宝闪购的快速发展得益于阿里巴巴持续的投入与战略整合,回溯来看,今年4月份,淘宝天猫旗下即时零售业务“小时达”正式升级为“淘宝闪购”。7月2日,淘宝闪购宣布启动规模高达500亿元的消费券计划。据记者了解,单单是7月份,淘宝闪购在商家、消费者及骑手端的补贴总额已超过100亿元。

  阿里巴巴CEO吴泳铭表示:“我们大力投资即时零售业务,快速取得阶段成果,赢得了消费者心智。”

  投入迅速转化为订单增长。有消息称,8月7日至8月9日三天,淘宝闪购日订单量连续三日突破1亿单。借助8月8日88VIP会员日及8月9日周六营销,淘宝闪购业务迎来标志性高峰。

  QuestMobile数据显示,如今,淘宝APP的日活跃度重新与拼多多拉开差距。4月份,阿里巴巴参与“外卖大战”前,淘宝APP的日均活跃用户数为3.74亿,仅比拼多多高约550万。不过,淘宝APP7月份的日均活跃用户数领先拼多多近5000万,双方已拉开明显差距。

  这一成绩的取得,与阿里巴巴生态协同密切相关。6月份,阿里巴巴整合淘宝天猫、饿了么和飞猪的核心资源,通过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构建大消费平台,旨在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生活消费体验。

  “淘宝闪购虽然只是阿里巴巴业务体系中的一个细分板块,但其通过补贴策略赢得了相当显著的市场份额,同时对淘宝天猫整体大盘的增长也起到带动作用。”一位电商行业分析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高盛8月10日发布的外卖行业专家纪要指出,88VIP会员节推动淘宝闪购交易突破关键节点,预计中期市场份额格局为“阿里巴巴4.5:美团4.5:京东1”。

  此外,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微信公众号也发布报告称,闪购优惠券的消费拉动作用存在显著的溢出效应,每1元的有效闪购补贴带动了消费者6.76元的额外消费;研究还发现,闪购渗透率与地区行业层面餐饮商家平均线下周营收正相关,未发现挤占堂食的统计证据。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平台愿意以补贴扩大市场规模,实属难得,此举不仅属于商业投入,也直接刺激内需,对消费信心和就业产生积极影响。

  在社会价值方面,截至7月底,淘宝闪购与饿了么骑士月活数量整体同比增长181%,兼职骑士同比增长236%,月收入超1万元的骑士数量为去年同期的2.8倍。随着订单量攀升,外卖生态相关就业岗位持续增加。中小商家同样从中受益,8月7日,有30多万餐饮小店在淘宝闪购平台上成交突破峰值,饿了么骑手数量达到去年的3.5倍,平均收入是去年的1.4倍。

  如今,阿里巴巴大消费平台势能强劲,吸引众多品牌零售入驻。截至8月12日,有395个非餐品牌商家在淘宝闪购月成交突破百万元、66个品牌破千万元。目前,接入平台的Apple授权专营店超3000家,屈臣氏超3800家,名创优品达4500家,小米门店7000家。门店发货、30分钟送达的即时体验,助力品牌扩大生意半径。

  绫致集团电商负责人Sammi表示:“当大家都关注到即时零售和快速的生活体验的时候,这就是一个商业机会。淘宝闪购为商家提供资源与流量支持,入驻启动流程顺畅,为品牌带来新增量。”

  8月29日晚间,在季度财报分析师电话会上,阿里巴巴中国电商事业群CEO蒋凡表示,淘宝闪购在订单规模、用户规模、商家供给和运力等方面均超出预期,在规模和心智上的阶段性目标已经超预期实现,长期将在效率上实现行业领先。

  蒋凡认为,闪购显著带动淘宝电商业务,用户规模和活跃度持续增长,可以在长期保持价格竞争力的前提下,对平台整体产生明显正向经济收益。他预计未来三年内随着百万品牌门店入驻,闪购和即时零售将为平台实现1万亿元交易增量。“外卖行业从一家独大到多平台参与,让商家和消费者都有了更多的选择权,长期对行业一定是有利的,在这个过程中平台真金白银投入,创造了超过百万的直接就业,推动行业变革的同时,也促进消费和经济。”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阿里巴巴对闪购的理性投入和资源整合,正有效改变市场格局、赢得市场竞争,并成为集团中国电商业务稳健增长的重要动力,生态整合效益逐步显现。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