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13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9267 证券简称:泊林商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泊林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泊林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要约回购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回购方案》(公告编号:2019-025);
2019 年 8 月 5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回购方案》(公告编号:2019-024)等相关公告;
2019 年 8 月 7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回购方案(修改后)》(公告编号:2019-027)。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以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董事
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即 2019 年 2 月 2 日至 2019 年 8 月 2 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任职原因知悉本次
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的人员,就其本人及近亲属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签署《相关人员买卖公
司证券的自查报告》。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为发现本次
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回购股份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行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二)《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证券的自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泊林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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